11天不用教料理班的日子終於可以給我安安靜靜的在家處理一些文字性的工作,為果籽執稿、寫recipes 、書的outline 、而這兩天終於寫完了我的序和第一篇文章:嘩!有 high-tea 食!
我從小便喜歡寫東西,high school 和大學時代很喜歡寫journals , 還有creative writing , 在辯論隊的時候我們是打英國國會式parliamentary debate , 我很喜歡預先想好不同的closing case speech , 然後在知道辯題後將subject matter 插入,百發百中, 而我的closing case 很喜歡用故事來開始,因為一定可以吸引到別人,不用太convincing , 最重要是interesting . 說來真好笑,我的teammates 都給了我一個稱號, John The BS. 原來在大學辯論隊的3年是我最 enjoy 的大學生活時光。
今次出書,我便是用手寫稿的方式來做,一方面是因為我不會用中文輸入法,用voice 又會變得很慢,所以先寫好,然後再用voice 讀一篇,變為 text . 友人知道這件事後,在跟我開玩笑說:你那本啡色用來寫書的notebook 一定不可掉了,因為你死後的手寫稿可能會值很多錢啊!大家都笑起來。
其實都有問自己為什麼要寫書?我在自己的序也有說過,if not now , when ? 所以不去想太多,有書商100% 支持我的vision , 我就go ahead.
ok , time’s up。我繼續去寫第二篇文章了!